即日起至9月底,我市将全面开展整顿规范零售商业行业价格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商场、超市等常见的以吊牌价作为标价签、虚假表示商品产地及“全场一折起”等不规范的标价方式进行整顿。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顿行动从即日起开始,9月底结束,重点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希望市民能够踊跃提供线索。”市物价局介绍,整顿期间将借助群众的力量,最大限度收集线索。市民可以24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提供线索。同时他们也提醒,市民在发现价格违规行为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比如用手机拍摄下价签的照片,或者录音、摄像,为调查提供有效证据,以免商家事后不认账。
15种不规范价格行为
1 吊牌价作为标价签使用
2 pop宣传广告作为标价签使用
3 降价商品不使用降价专用标价签
4 正常销售商品时故意使用红色降价标价签
5 同一商品使用两个标价签
具体表现:本是同一商品,却故意使用两个标价签,一个高标价,另一个低标价,诱导消费者购买。
6 虚假标示商品产地
具体表现:销售的皮鞋实际产地为广州,标价签上却标示产地是意大利。
7 使用不规范语言标示
具体表现:销售商品时使用“全场一折起”、“市场最低价”、“超低价”、“惊爆价”等均属此列。
8 误导性标价
具体表现:食品售价本为每袋138元,但价签上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
9 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具体表现:销售某品牌汽车时标价25万,提货时加收3万。
10 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
11 虚构原价
12 虚假优惠折价
具体表现:某品牌女鞋标示7.5折销售,折后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销售原价为468元,折后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
13 不履行价格承诺
14 模糊标示馈赠商品
具体表现:销售冰箱时标示“买一送一”,实际上是购买一个大容量的冰箱只赠送一个低价值小冰箱。
15 有价格附加条件不标示
具体表现:某商场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
实际上,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产品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产品满8000元(2件)方可使用,特价产品还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