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从租赁公司租来的轿车,竟拉起旅客,做起营运生意。19日,江西贵溪籍的张某来到市运管所交通违章处罚中心办理了相关手续,因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被处以6000元的交通违法罚金。
16日,市运管所横店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横店镇花厅路有一辆轿车非法营运。接报后,横店运管中队执法人员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经询问,该轿车的所有人是方某,方某在义乌开了一家轿车租赁公司,这辆轿车是张某从方某轿车租赁公司承租的,租金每天为180元。据张某说:前几天因驾车到我市发生交通事故、故意挡牌等被交警暂扣相关证件,今从义乌驾车来横店交警中队处理。完事后,感觉空车从横店返回义乌太可惜,就萌生了想赚点钱的念头,他就驾车到横店镇的客运站点中,叫上了4名去义乌的乘客坐自己的轿车,正在这时,举报的群众纷纷地挡住了他车往前驶。
经查实,张某车上搭乘4名乘客到义乌,收取运费40元与4名乘客陈述相符,张某未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其他相关手续,属非法营运,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将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实施暂扣。
运管所提醒乘客:为了你的人身安全,请不要乘坐黑车,一旦出事,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