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人们寻求资金支持的首选,似乎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天银行没有钱会怎样。但实际上,这个问题却就摆在我们的面前。
有相关媒体报道,在加人WTO及银监会设立之后,中国立法机关及政府部门已越来越重视对银行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然而在市场退出的法律方面却鲜有实质性改变。现实中,部分地方银行尤其是农信社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的并不在少数。目前,农信社近3000家,经营状况较好的农信社只有几百家,不到总量的十分之一。
有银行业人士说,“在经济周期变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往往成为各类损失的集中吸纳者。”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成熟并适用国际规则的银行监管标准,但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长效机制已十分迫切。
据报道,《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近期已重新启动,由银监会负责牵头,央行参与起草。
银监会相关负责官员透露,目前正在参照其他国家的银行破产情况以及相关先进法律制度,做一些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一些框架原则、条文等,离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尚早,“仍在初级阶段”。
上一轮的《条例》起草工作,停滞于2009年,银监会透露,停滞的原因是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条例》今年初已纳入了《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但是什么时候会推出,是否会和存款保险条例同时出台,还没有时间表,要看国务院的安排。”
美国FDIC的数据表明,2010年美国共有157家银行破产,高于2009年的140家,创下自1992年以的历史最高纪录。其根源就是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过多地承担了风险、积累了问题,中国银行业在镜鉴的同时更需借鉴其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构建金融机构的破产法律制度。